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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合作意向的通知
2026-02-11 15:35:46 返回列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区域科技创新投入新机制,拟继续实施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以下简称产业研发基金)。为做好合作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遵循,以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解决区域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以省级财政资金为“源头”,以重大项目需求为牵引,以联合方共同利益为纽带,吸引市(县)及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的创新生态系统,持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以省级资金为“源头”,带动市(县、区)财政经费投入,引导企业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支持公益性研发项目实施,共同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壮大税源主体。   

集中财力,聚焦重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解决地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打通产业链痛点与创新链堵点为手段,聚焦重点区域、优势产业、规上企业,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集中财力,重点突破,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形成示范效应。   

方式灵活,结果导向。遵循科研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律,建立联合方友好协商机制,灵活设置出资比例,综合多种组织形式,拓宽项目支持范围,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强化绩效管理,突出目标导向,聚焦优势产业链打造高质量项目群,提升地方产业能级和综合优势。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研发基金实施,推动联合方发挥比较优势,用好支持政策和产业优势,打造引领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一)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投入新机制。以产业研发基金形式为依托,以重大项目需求为牵引,进一步推动市县加大对科技研发(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形成多方投入创新发展的新机制。   

(二)推动建立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新模式。引导市(县)龙头企业、链主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牵头,联动省科学院、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研平台,支持创新成果优先在联合区域落地转化。鼓励产业链内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区域整体科技创新水平,推动联合区域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三)通过创新提质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创新、产业创新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市县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转化问题,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实现“一市(县)一产、双链融合、创新提质”。   

(四)构建创新团队人才引育新通道。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全链条、矩阵式、集群化”发展,以产业研发基金为媒介,着力吸引优势产业领域内高层次人才向联合方所在地汇聚,推动行业前沿科技成果在联合方所在地集中转化。  

三、支持方式  

产业研发基金是指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发起,与市(县)共同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基金,支持方式为补助、后补助等无偿资助方式,属于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范畴。   

产业研发基金主要聚焦联合区域的优势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行业,重点资助区域内企业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省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区域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  

单支基金总规模4000-10000万元,实施期一般为三年,省级与联合方出资比例一般为2:1。其中,省级出资规模一般为3000-6000万元,年度出资规模一般为1000-2000万元,结合项目储备情况确定。其他由市(县、区)出资。名称一般为“市(县)+产业领域+产业研发基金”。  

四、申报程序  

产业研发基金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意向协商、综合评定、签约实施”的方式确定联合方,具体是:   

(一)意向协商。

意向合作方从市县申报和厅市会商等多种形式中选取。意向合作方合作条件包括:   

1.意向方应为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   

2.意向方高度重视,支持产业发展,有相应的产业规划,有推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有明确的资金来源。   

3.意向方所在地产业在国家或省产业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上下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链条;具有高层次研发平台和人才等创新要素支撑;前期产业研发基金立项项目实施期已结束。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版,于3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jfglfw@163.com,同时将纸质文件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3楼310房间(收件人牛菁华,邮编:450008)。 

(二)综合评定。

围绕全省产业规划、市(县)产业发展情况等,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通过初步筛选、现场答辩、综合评定等形式确定联合方和基金规模。   

(三)签订协议。

根据论证意见,省财政厅、科技厅与联合方就协议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和明确,并签署合作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财政厅、科技厅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相关市县要结合省委省政府“1+2+4+N”目标任务体系,选取优势产业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发展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路线图;财政部门应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科技部门应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按要求做好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和绩效评价,省、市共同高效推进产业研发基金试点工作实施。   

(二)规范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研究,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标管理,充分论证后建立支持额度为协议额度1.5倍的备选项目库,随合作意向书一并报送,确保资金尽快下达到位。各方应按《合作协议》规范项目评审,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按要求实施过程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管理。   

(三)加强基金联动。加强公益性联合基金和市场化政府投资基金联动,共同支持联合方产业发展。建立项目对接机制,鼓励政府投资基金跟进投资产业研发基金资助项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强化绩效管理。围绕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定联合基金绩效目标,增强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建立基金整体评价和项目重点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牛菁华  0371-65966242

省财政厅 科技事业处   丁军锋  0371-65802522

省科技厅 成果区域处   朱   灿  0371- 65933218


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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