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信局发布《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第五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和前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工作启动。通知指出: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主体应具备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资格(历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平台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一、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郑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截至申报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示范企业、平台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满2年。平台运营机构必须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安全可靠的互联网架构、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示范平台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工作程序
(一)请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登录“国家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材料。
(二)请各企业在平台上报送后,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将Word版和盖章的PDF于5月5日前报送至邮箱。
四、开展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评估评价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决定对前四批国家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于5月31日前,组织本地区前四批国家示范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所在辖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供文字说明(纸质版加盖公章),将扫描件报送郑州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