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类型:
1.中原学者
2.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中原学者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注:“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指截至申报指南下发日,在省内单位全职工作已满一年以上。
3. 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4. 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科研生产一线,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5. 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 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7. 原则上年龄未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2. 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分支机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主要负责人;同时包括之前批准认定过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的主要负责人。
3.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4. 取得重大科研成绩者。
注: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层次和青年拔尖人才层次的人选,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申报。
2、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3.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须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5.申报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分支机构)、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负责人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取得突出科研成绩者。
3、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一)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人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所创办企业在河南省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
(五)所创办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六)所创办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七)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者、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申报须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2. 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填报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8时至 9月13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竖向左侧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2.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3. 受理时间:2023年9月14 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项目,9 月15日受理其他推荐单位的项目。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4. 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3
5. 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公示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二)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
(四)报批和公布。
五、申报工作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974111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联系电话: 0371-65968665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联系电话:0371-8623265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